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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事教练工作,一天正常训练时,-运动员脚弄断了,做手术打了钢板,现在已经好的差不多了,没有影响,做了伤残鉴定为9级,要求单位赔偿损失20万,正在打官司,现在单位叫我先不要带训练了,可能是做不下去了,本人已工作5年,前三年签了一次合同,现在没有签订合同,不知道我这样的情况能不能向单位索要点补偿,如果能得到补偿,是什么标准,还有就是我应当承担怎么样的责任,本人工资一个月才1500,一年也才18000,请求大律师指教。十分感谢!!!

其他 2015-08-28 19:3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你的情况已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2、单位如和你协商解除你的合同应当给予经济补偿(一年一个月),如单位强行解除合同为二倍;3、如你在事故中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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