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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想替我婶咨询一下,案发在2001年9月5日,当时我婶是区妇幼保健站的医生,当天我婶休息,当班医生付**去我婶家,找我婶去协助她去产妇家中为产妇接产(妇幼保健站自1975创建以来,如果产妇需要可以上门为产妇在家中接产,已经是不成文的规矩了,产妇当时是生头胎,年龄38岁) 接生时是我婶协助当班医生接产,但由于是高龄产妇,出现了大出血,她们立即将产妇送到市医院,经过三个小时的抢救无效死亡。过后与死者家协商要她们双方赔偿六万元,但是妇幼保健站对此事不管,她们二人当时也没有能力赔偿,双方都跑了,现在单位黄了,区里也不承认妇幼保健站原先归区里。 案发后公安机关多次找到我叔沟通,2005年我婶回来到公安机关投案,但是付桂玲至今还没有下落,此案不能结案,由我叔担保后我婶出外打工,通知我婶今年10月20日法院开庭,到法院就当庭把我婶给逮捕了,送到市看守所关押至今,法院一直没有定案。 现在法院已经将我叔家的房产冻结了。我们问一下这件事情,在另外一当事人没有抓到的时候,此案能否定我婶一人承担赔偿,我婶会受到什么法律制裁,或是需要赔偿多少钱能了解此事,希望能早日回复。谢谢律师。

案件执行 2008-12-03 10: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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