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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2日上午8时许,我驾驶一辆五菱面包车载一位同伴自北向南行驶,行驶到铁路地下道中段,因道路维修,西半部被禁行。我把车停在中间黄线右侧,让对面来车通过。黄口镇马常庄行政村张庄自然村村民张长艳(男性,现年34岁。)驾驶一辆自卸车(无牌照)停在我的车前,喝斥我,让我让道。我告诉他:“你的车可以过去。”我的同伴还下车引导,可他却十分蛮横,张口就骂:“妈的*,黄口镇谁不认识老子,你敢挡老子的道,不想活了!”我下车和他理论。张长艳二话不说,从驾驶室内抄起一根大约1.5米长,直径4厘米的铁棍要打我。我一看这么凶残的歹徒,二话不说,居然如此穷凶极恶。拔腿向北逃跑,凶狠的张长艳就在后面猛追,边追边骂。追了一阵后就不追了,又回去开车。当他把车开到海天中学门口后,一眼瞟见我正在返回,马上将车停下,又拿起那根铁棍,大声斥骂并追打我。我见势不妙,急忙顺着人行道向南逃跑。因前面堵车,他又穷追不舍,不得已攀上人行道边的护栏。这时,张长艳追至,举起铁棍向我打来,我一闪身,从护栏上重重地摔了下来,造成左侧大腿股骨粗隆间及粗隆下两处粉碎性骨折。问张长艳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刑事辩护 2010-11-04 10: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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