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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号我在南宁XXXX湾认购了一套80多平米的房屋;认购书上签的是二成首付。直至7号早上交首付二成之后到XX银行办的按揭但因我爱人的信誉问题中行不接收,当时X行长以及工作人员建议我们换名,当天我就换爱人的小妹名来购买,但是我们去售楼部改合同时中行那边打电话到售楼部说他们已经不办二成首付的贷款了,之后售楼部就帮我以我个人的名义到X银行去办二成贷款,8号早上去办了。过几天时间售楼部打电话过来说X银行也拒代二成首付,他们要求我增加到三成,但我经济能力不允许,所以当时我马上提出退房并退款包括定金,但开发商说不给予退定金2万元协商了一个月也没有达成,今天我就去把除了定金以外的其它款项要求退回但开发商说这是我们违约就按合同来办,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我们是首套购房)谢谢!

其他 2010-11-04 11: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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