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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西安的一名在校大学生。就是10月16号那天我们宿舍楼内丢了两台笔记本电脑。正好是我们五楼的,而且就在我们宿舍的斜对面。然而的学校叫了派出所的人来了也无济于事。然而过了几天,我听见有人说是怀疑我干的。我当时感到很委屈。真的,活了21年第一次被人冤枉。而且我平时在办理学习也很用功,人缘也不错。然而就这件事使朋友们不信任我了。而且走在路上都能感觉到指指点点。我本人的皮肤不是很好,到冬天容易过敏,形成红血丝。如果他们就因此怀疑我那我就更冤枉了。 最近我的精神状态非常不好。我在这里想问一下律师,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名誉权。起诉诬陷我的人。 我真的很伤心,马上就要毕业了,我在大学三年中都很顺利 然而在最后出现了这种事情。真是什么也不想说了。希望律师可以帮帮我。

肖像权 2008-12-03 11: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或许只是你的猜想,现在最重要的是好好学习,如果真的有人恶意中伤你,是你的名誉受损,需要收集证据证明是谁中伤你,并是你名誉的确损害可以起诉。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 你如果有证据证明是谁在造谣,你可以起诉
  • 这不是刑法上的诬告陷害,是侵犯名誉权的民事违法行为。对制造、传播谣言的人,你收集证据,确定具体行为人后可以要求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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