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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婚同居生了一个儿子,现在想和他分开,请问分手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要不要证明人

离婚 2019-06-06 14:58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协议可以就孩子的抚养和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
  • 1、未婚同居关系是指男女两性公开同居,但不符合事实婚姻构成要件的两性结合。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
    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3、不符合这一时间条件和法定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为同居关系。
    4、未婚同居不是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
    5、同居关系可以补办登记转化为合法婚姻。
    6、属于应当补办而未去补办或者因没有达到法定结婚条件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登记手续的,应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7、未婚同居关系的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的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3个月以上不间断地共同居住于一个屋檐下便可以认为此种共同居住。构成司法解释中认定的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偶发的性行为或婚外恋不构成同居事实的认定。
  •  (一)协议分割  同居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由夫妻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承认和尊得共有人的财产共有权的必然结果,也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协议分割,便于财产的归属落实,有利于同居纠纷的解决。因此,只要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并未损害子女利益,即应承认其效力。  (二)判决分割  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只能求助法律、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具体判决标准,可以参照合法婚姻的判决标准。
  • 2000年我老婆去世,生育一男一女,2006我与某女结婚没有生育,没有结婚证,2010年我得了鼻癌,放疗后身体好转正常,2012年7月10号瘫痪 瘫痪不久她拿我得卡把5万多元 拿走了,我该怎么办?
  • 协议方面可以就孩子的抚养问题,以及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进行协议,至于同居关系可以直接解除。 如还有问题,可以来电咨询,以便我们能够更好的了解您的情况 做出准确的回答。
  • 协议方面可以就孩子的抚养问题,以及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进行协议,至于同居关系可以直接解除。 如还有问题,可以来电咨询,以便我们能够更好的了解您的情况 做出准确的回答。
  • 你好,建议委托专业人士。
  • 你写好权利和义务就可以了,律师是可以代写的
  • 只要是对你们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进行约定的处理协议都是合法的,孩子抚养费你们各人协商,不需要证明人
  • 建议委托专业人士代书。
  • 同居关系解除,可以不写协议,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孩子将来的抚养要有协议,协议自愿商定,双方签字,不需要证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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