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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饭店里的厨师,厨房是承包的,在承包人手下做事。工资是老板接多少钱一个的人发给承包人,承包人再按工种的高低分配给我们。我工资四千七百块。现老板说生意不好要减厨房一个人,我工资高,所以就辞退我,把工资给我。我没合同。我可以要我哪些利益!谢谢!

其他 2015-09-04 17:4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已与饭店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享有劳动合同法赋予的权利.1\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2\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如非法解除合同,每年二个月.建议必要时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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