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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在网上看到房产中介有关南通*商城的宣传,便联系了他们的业务员,他介绍说这是政府工程,有银行担保,而且是独立产证,只有在拿产证时交地产税和工本费,其余一切费用都由台商城承担,零风险等。并让我去南通现场看房。由于是初次买房,在中介的崔促下就定了一套房,交了1.5万元的定金,说是3月10日之前交房。然后就签了定金协议才发现上面写了购买人已阅读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商铺包租合同,可我什么也没看到,然后中介人就带我看了墙上挂的空白样本。说签合同在上海*大厦签合同,有什么问题到时候再协商。可到10月24日我去签合同时,他们要我先交钱再看合同,在我的一再要求下他们给我看他们的样本,我发现有以下问题:签合同的是分公司不是总公司且并没有总公司的授权书给我看,签商铺租售合同的单位经营范围只是从事道路等基础建设。另合同中的条款都是有利于他们的,责任都推给我们,跟本就违反了合同法的买卖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如开始说好的明年3月10日之前交房而补充协议却说同意延期3个月,这样的条款我不能签,他们说不签定金就没了。请问大家碰到这样的事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0-11-06 14: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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