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事情挺复杂的.我和丈夫一直经营一家批发商品店.由于买房花了二三十万吧!也欠了厂家的钱!不过在今年5月份的时候我与丈夫离婚了.协议书上写明了债务由丈夫一人承担.房子归我,还有店也归我(指商品),因为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是我.我属店他送货.我没有把店的收入交给他.他也没把外面货款交于我.今年生意不好做.欠了五六十万了.那些与厂家签定的欠款合同是他的名字.请问我要承担债务吗?我的房子会被收回吗?听说现在只有一套房子的不会被收回 问题补充: 现在厂家在起诉了.离婚协议上不是全部由他来承担吗?我也有要承担的责任吗?如果还不起是不是要坐牢呀!

其他 2008-12-03 09: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你们的约定有逃避债务的嫌疑,无效,可以执行房产。属于民事纠纷,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 从你所说情况,债务承担的约定只是你们夫妻二人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人,因此如果你承担责任后,可以要求你爱人承担责任,,,如果仅有一套房产,,可能不好变卖,,但是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满意按采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萍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