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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管我借款几十万已经2年了,中间催要过几次,对方都以种种理由没有还款。今年8月我让对方补了借条,借条的借款日期写的是今年8月,并约定10月末还款,现在到期了他还没有还款。现在想起诉他,请问律师: 1:因为是两年前借款,借条写的是今年8月,那么法律上的借款日期按照哪个算起?是实际借款日期还是借条上的日期为准? 2、如果在起诉过程中我申请财产保全及冻结对方账户,但对方账户和财产加起来都不够还款的,无法还款,法院会怎么判? 3、法律上他的父母有义务帮他还钱吗?他现在38岁,离异。 4、法院受理到上庭一般多少个工作日? 5、如聘请律师费用大概多少? 6、胜诉的可能多大?

其他 2010-11-08 16:3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应以实际借款日为准,今年8月中断时效,时效从今年8月重新计算,你可以起诉获得胜诉。 2、胜诉后先以保全财产折价赔偿。父母没有义务还款。 3、时限一个月左右。 4、一定会胜诉,律师费可协商,保证最低,我是大连律师,可以电话联系。
  • 1.以实际借款日期算。 2.按欠款额判。 3.没有 4.2个月左右 5.一定会胜诉,费用协商。
  • 你会胜诉
  • 1 以借条算 2 判肯定该还多少是多少,关键看执行力 3 你好,没有 4 1个月子左右、、 5 面谈 6 如果借条真识,胜诉大
  • 你没有过诉讼时效,从后 一个日 期开始计算,你会胜诉人,其父母无义务帮他还款,律师费可以和律师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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