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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妹夫合伙买了房后,扒倒建了二楼共四个门每人二个门,建成后,在办土地使用证和房照时我多次崔他共同去办,他以种种借口说办证人不在过几天办,可是他自己偷偷地把四个门都办成他自己的名了,我都不知道,建完后我入住了搬进了楼,他一直没住,后来他把他自己的二个门卖了,卖后我才知道证件都办完了,又找他把证件分开,他不分,还不承认楼是合建的,建房的帐也不清算,后来我出了点事,是因为我违规发放贷款罪,在我在里时他去找经侦科说过房是我们和建的,因为他要霸占我的楼,以为能扣我的楼呢,我贷款20万没还上,他就想扣楼了,他把贷款还上,楼归他了,没如他意,又在公安部门说我欠他20万元钱,他要贷款20万元,贷完就不还了,说房价值40万元,楼做抵押贷款,剩的那20万元还我欠的贷款,楼归信用社,他真的在外地信用社带了10万元(2014年5贷的款)至今未还,贷款后跑了,联系不上,现在信用社找我说这楼让他抵押贷款了,要扣楼。贷款手续里有很多项都是他弄的假手续。我现在有建房的票据,而却全乡里的人都知道楼是我们俩和建的,我建楼出资多。这事该怎么办,

其他 2015-09-11 14:3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在你劳改期间你妹夫办的产权证,能证明你不知情。你可以收集足够的证据证明是你两人合建的,到法院请求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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