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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被执行人现正在服刑,其名下有法院认定的违法所得的财产,执行庭让其写授权书让他人代理,被执行人未同意,那法院如何执行?谢谢

其他 2018-12-31 20:00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
  • 你好,这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申请强制执行、、 、
  • 申请强制执行
  •   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制作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   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2、案由及案件来源;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被通缉、脱逃、下落不明、死亡的情况;   5、申请没收的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所在地以及已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和相关法律手续;   6、申请没收的财产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相关事实及证据材料;   7、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8、有无利害关系人以及利害关系人的姓名、身份、住址、联系方式;   9、其他应当载明的内容。   上述材料需要翻译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翻译件随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
  •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关于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下三个条件,才能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  (1)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欠债务,包括所负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债务。  (2)必须是合法的债务。非法债务,例如赌债、高利贷超出合法利息部分的债务不在此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明确规定:刑法第60条规定的“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是指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欠他人的合法债务。  (3)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仅限于没收财产的范围内,并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偿还。  没收财产相关法律知识:  1.选科式。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既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它刑罚,由法官酌情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这里,没收财产与罚金可以选其一而判处,如果选择了没收财产,则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2.并科式。即在对犯罪人科处生命刑或自由刑同时判处没收财产。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这种方式又可根据是否必须科处没收财产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必并制,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383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是得并制,指在判处其它刑罚的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在这里,可以适用也可以不适用没收财产。
  • 你好,可以由法院执行庭执行。
  • 不同意肯定是不可以的。。
  • 你好,由执行庭进行。
  • 你好,法院有权力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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