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 女 2009年9月8号 离婚 离婚时他们不给孩子 我为了让孩子好过 就选择什么都没要 当时我们私下立了字据 他如果结婚 孩子的抚养权就归我 婚后花我的私房钱 也得还我(那钱是我结婚娘家陪送的) 就这样我出去了一年 期间我给孩子买的衣服 他们都收下来了 前几天我回来 一看孩子穿的倒是不漏肉 但都是缝缝补补的 没一件好的 我就问为什么不给穿我买的衣服 他们的理由很可笑 说没时间洗衣服 新衣服都穿白瞎了 我当时就想就算砸锅卖铁也要争回抚养权 请问争回抚养权 我都应该具备什么 该怎么做 谢谢

离婚 2010-11-09 1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兴安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