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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今年离婚的,现在前夫还差我几万元,协议写好是几年内给清,但是我现在每个月还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小孩不在他的身边,跟着爷爷奶奶在乡下读书,两个老人故意不接我的电话,不让我知道小孩的状况,还说我去看小孩的时候,不让我带小孩出去玩和一起居住。我现在不清楚我支付的抚养费他到底有没用在小孩身上,我想以小孩的名开个户每个月定期存入钱,待他把钱还清给我后,我才把这笔抚养费给他,这样行吗?还有前夫总是不肯在小孩身上花钱,如果我买了一定数额的物资给小孩,这能不能算是抚养费的一部分呢?另外我想咨询一下,探视的权利包不包含带小孩出去游玩和短暂一起居住的权利。一个期待你回复的女士,谢谢!

离婚 2010-11-09 16: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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