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高一同学,值日期间不小心在楼道摔伤,牙齿磕破几个,在医院接受治疗,请问学校是否应承担部分医药费?

其他 2015-09-11 1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补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学校等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损害承担的赔偿责任主要是过错责任。一般学校会给学生买有意外保险,如果学校存在过错的话,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学校不用承担责任
  • 你好,校方是有一定责任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安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