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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和男方于2010年开始同居生活,于2012年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一起付了首付买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为两个人的名字。2013年4月我们办理了结婚证,在房屋抵押贷款上也是两个人的名字,现男方对于房屋抵押贷款合同不认,说贷款合同上是他一个人的名字,他还说跟房产公司说好了,房产证就他一个人的名字,现房产证还没有下来。法院会在这次离婚案件中将这套房屋不做分割,等拿到房产证在另案解决,请问法律中有这样的规定吗??真这样我又该怎么办???

离婚 2015-09-15 15: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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