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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52岁,于2010、6、5日晨7:30上班行走中发生交通事故、判定车方全责。住院治疗70天。出院需要康复3月。请问: 1、治疗与康复期间的护理费、营养费赔付标准是多少。有市场标码。 2、伤残鉴定等级为:颈椎8级、耳聋9级、智力10级该这样计算赔偿金额。 3、交通事故赔偿出有医疗、营养、护理、务工、伤残等赔偿项目外、还有其他什么赔偿项目。例如:精神损失、、、、、等其他项目赔偿。 4、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有什么好处。

其他 2011-12-28 16:2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委托律师核算具体的赔偿金额
  • 关于你的赔偿问题首先护理费、营养费是有相关规定的,能得到赔付;至于你的伤残等级有三个级别需要通过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赔偿费用;你还能得到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等其他赔偿;你的此次事故完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具体如果还有疑问可以电话、面谈。
  • **从你的叙述来看,赔偿的核算会非常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对于是否申请工伤认定,主要权衡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哪个更有利。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具体计算交警部门有公式,重点在于进行工伤还是交通事故赔偿,谁更有利,对方赔偿能力如何,这是关键,建议带上资料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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