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家的房已购(之前财权是我公公单位),由于我婆婆单位拖欠我公公单位的供暖费3万多(购房之前不知道,购房后才知道),等房本下来后,通知我们交了印花税,可房证不给我们,理由就是欠供暖费,之后通过我婆婆多次和他们两个单位交涉,我公公单位同意减免一些(2万多),我婆婆单位只交1万多,可我婆婆单位非让我们自己先垫付4000元(以后等他们单位宣布倒闭了才给我们,可据他们说现在已经有外债1千多万了,而他们连厂房都卖掉了),要不他们不给,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们先同意他们的要求(为了要回房证,现已给我们了),我想咨询一下,我通过什么途径才能要回我的4000元。谢谢

其他 2010-11-11 19: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