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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对方有5亩土地,口头赠予我家一半的土地使用权(终身使用),之后在他赠予的土地上开始投资建筑。直到现在土地开始要动迁,对方说要补偿,要把我们撵出他赠予的地方(没有给我家赔偿)。可是.我家在他赠予的这片土地上已经有我们的建筑和投资了。 问题1∶如果我家不给予他赔偿,他就要在我家原有的基础上再次建筑。我家该如何去做 问题2∶如果我家给予他赔偿,动迁之后我家会有什么赔偿。(土地合同是他家名义,不可更改土地名头) 问题3∶如果他利用土地使用权的名义,把我家撵走,我家该受到如何的法律保护? (每人土地使用权只有七分七,他家有四人)

调解 2010-11-11 20: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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