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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今年64岁,北京人,得了乳腺癌,现已扩散。她担心自己去世后,我父亲再娶,我们亲生子女分不到财产,所以想现在就自己立下遗嘱,保护我们的利益。 我们姐妹三个人,爸爸妈妈有5所住房,全部为爸妈婚后所得。 其中3所为爸爸原来单位分的房子,房主均为我父亲。其中2所已经购买,另1所属于承租房。还有1所,是妈妈退休前单位分的房子,房主为我母亲。也属于承租房。 现他们二人居住的一所房子是乡产权房。也是我父亲的名字,妈妈想留给我爸爸。 妈妈想把其余4所房子分给我们姐妹3个,但其中3所都是我父亲的名字,她不知应该怎么处理。另外,还有一些现金的分割,也不知遗嘱的格式与写法,请帮忙指点,谢谢!

调解 2008-12-07 12: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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