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拘留通知书.(副本)津丽公.(刑)拘通字.909号.家属姓名.根据.第八十条之规定.我局己于2015年08月20日23时36分将涉嫌盗窃罪的犯罪人姓名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东丽区看守所.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二一五年八月二十曰.本通知书己收到.被拘留人家属.年月曰时.如末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幺家属.请注明原因:办案人.年月曰:。这是什么意思,接下来会怎么样,要被判刑了吗?主要那个909是什么意思?

刑事辩护 2015-10-13 15: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