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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于2013年2月18日向杨*借款三十万元,于2014年12月12日经南昌巿新建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王**承诺2015年5月18日全部还清(以民事调解书为证),可王**未履行调解书中的协议,至今一分未还,现此案也通过了新建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庭,但至今也未给杨*一个说法,请问杨*该怎么办?此事已给杨*造成严重的物质与精神负担,且南昌市新建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王**仍没履行调解书上的协议,且南昌市新建县人民法院也开出了拘留证,但现在是王**死不见尸活不见人,法院也没有下文。借款至今已有三年之久,现在杨*因为这个事给纠缠至今,杨*本来经济来源唯一依靠工作,现在工作也辞了,一心跑法院,不但人贴进去了且法院有时还得交邮寄等费用,现在是债务累累,身无分文,给自己的身心造成严重影响,望尽早寻得帮忙,为盼!

其他 2015-09-23 18: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这就是诉讼的风险,你要向法院提供王某人在哪里的线索呢
    【追问】哎…我已身心疲惫了。现在的问题就是扣了王一辆破车在法院,鹰潭牌照,法院现在一分钱没结,反而要向我拿去鹰潭车管所的交通费与餐旅费,强制执行关注的是车,我关注的是人
  • 要找出王某确切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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