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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这种情况,投诉无果,是否可以走司法程序?据了解,网上交易也可以在原告方起诉,不知是否有律师愿意接?谢谢!订单号:***发生时间:2015年7月10日我2015年7月10日在**手机客户端预订了2张从厦门到新加坡的往返机票,在网上预订时,选勾了常用旅客姓名,但是在我没有提供任何的护照信息的情况下就完成了预定并支付了机票款。结果当我拿到机票的时候发现其中一张机票的姓名错了,我在第一时间和**预订部的客服反映了情况,进行了说明,她们在电话中将我的护照信息全部补充到了旅客信息里,**的客服主管也确认了是**在7/18日补充护照信息的的,同时也进行了测试,确认是可以预定的。7/21日,**机票预订部来电告知,航司不同意更改姓名,只能做退票处理。我按照周先生的建议,进行了重新购票和改签及酒店的重新预订,损失约3600元。本以为**会承担责任赔偿损失,没有想到的是,接下来**开始了各种推卸,不承认是他们的系统出现了问题,对我提出的一些问题都是忽悠的回复,最后竟然撒谎说护照号码上面的号码显示的是0,也就是说我有填写相关的护照信息,号码都是填了0,试问定过机票的都知道号码何其重要,谁会如此填写?真的是太可耻了!**最后的回复就是赔偿我100元的费用。经过投诉后改为赔偿约700元。我不能接受。我就不明白了,明明就是他们的问题,损失为什么要消费者承担?诉求:1、因**手机客户端的错误在没有填写相关信息的情况下即完成订票,造成旅客信息错误。根据《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人服务规范》的第4.2.2条:出票之前,客运销售代理人应复核乘机人的个人信息、航程安排、特殊服务要求、承运人价格的适用条件、承运人客票号码等内容。很显然,**并没有做到!而**在没有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擅自更改旅客订票信息!请**提供原始订单数据。并可调出7/18通话记录。2、**不协助消费者办理更名手续,反为骗取高额的退票费,欺骗消费者说航司不同意更名,而询问了航司,是可以更改姓名的。可以联系港龙航空确认!可调7/21日的通话。3、我还要投诉**,退票只退税费,机票款一分不退!2359元的机票款,只退406元的税费,1953元的机票款一分不退;改签费用高达50%!2359元的机票款改签费用是:1030元4、希望**以诚信待客,不能一味的采用欺骗的手段来谋取暴利!在此要求**赔偿全部损失3600元

其他 2015-09-18 11: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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