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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分包老板工地干活大半年4万多工资,工程停工时总包方项目经理答应由他们付我们工资,并让我们把工资和借支情况报项目部,再上报了公司财务部,后来我向经理要工资他说已经全部付给分包老板了叫我向小老板要,小老板说工程亏了没钱发,到现在也没拿到钱。后来我知道公司付给了另外一个人工资就没付我的。我找到公司老总他说一定帮我处理好,可拖到现在也没处理。请问律师朋友怎样才能拿到钱。

其他 2016-03-20 13:1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仲裁维权。
  • 解决劳动争议有四种途径,1、协商2、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4、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是比较特殊的民事纠纷,它的原则就是"先仲后裁",不经仲裁法院不会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到公司住所地的劳动仲裁机构领一张仲裁申请书,把申请人的信息、公司信息填好,写上事实和理由、诉讼请求,提交你掌握的证据,等待通知。根据仲裁庭的通知按时出庭即可。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仲裁维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仲裁维权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仲裁维权。
  • 协商不成,考虑起诉至法院解决。
  • 到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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