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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9年2月11日与前夫协议离婚,不动产:房产归女方所有,动产归女方所有,男方自愿放弃。但是男方父母以宅基证事他的为名义,拒绝交出房产,请问,我能要回我的房子吗?

其他 2010-11-13 16:3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产权证如果是男方父母的,你们的协议涉及该房屋的约定就是无效的,房屋产权就是他父母的,你无权赶他父母走。如果产权登记是你或者你老公的名字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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