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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大国企单位,受害人是一个特别老实的一位职工。在值夜班时,受害者入睡时被当班职工用铁器打重伤头部,现已住院9个多月,已成植物人,起因:15年前两人有恩怨,已通过公安处理;以前不在一个车间。近几年不知什么原因调入受害车间,从调来后,经常见面欺辱及脚踢手打,单位职工和领导都知道。在一年前,受害者在厂房蹲着与另外一位同事干活时,被肇事者用铲车从受害人背后铲过来,腰部受伤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出院后单位领导处理,受害人找领导要求调离此车间,但单位领导因工作原因不同意调离,并保证以后不回再出现同类事故(口头)。肇事者现已被公安逮捕还未判刑,但肇事者家里经济情况不是很好,出事后没出一份钱,现治疗费有受害人和单位垫付。单位讲:不能算是工伤,单位也没责任,治疗费已化了四十多万,但受害人还昏迷不醒。受害人已在国企上班30年,爱人无工作,一个13岁的男孩正在读初二,家里还有一位82岁多病的老母亲。从出事后,单位只给受害者发生活费(1600元/月),其它什么都没有。我们都是一般普通老百姓,法律也不懂,请教律师指点,受害者一家老小后面的生活怎办?肇事者判刑后无能力赔偿,单位是否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其他 2015-09-21 14: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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