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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的商品住房合同写明是"钢筋混凝土结构",但交房后,我们才从商品房屋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上知道房屋结构修成了"砖混",请问开发商是不是属于欺诈?

其他 2008-12-09 14: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应该属于欺骗
  • 主体结构不一,属于欺诈。
  • 属于,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 根据《房屋结构等级分类表》,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砖混结构是不同的类别。钢筋混凝土一等结构为:八层以上或净高二十米以上(不包括净高不足二十米的八层楼房)的楼房,钢筋混凝土框架、梁、柱承重,现浇或预制楼板、平台屋面(砖墙或其他墙体用于填充分隔);钢筋混凝土结构二等为:全部或承重部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大板结构与轻板结构的房屋。而砖混结构为:砖墙或有部分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现浇或预制板结构、有钢筋混凝土圈梁或钢筋砖圈 梁、平台屋面或平瓦屋面。主要是砖墙承重的高标准房屋。从上面的定义可知,开发商明显是偷梁换柱了。主要区别一目了然,主要是使用年限有很大差别。当然,开发商的这种变更肯定是得到有关主管部分认可了的,但是,开发商这样做节省了很多成本。对于这样一个标的物,显然是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你可以拒绝接房同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你也可以接房,但同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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