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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女方已借钱付首付和贷款买房。结婚前,第一次先从家里那2万给女方还人。第二次在订婚时拿4.5万让女方还人。还有风俗上的聘金和聘礼。婚后在厦门请客,男方收到5万,女方收到2万,请客费用2.5万左右。婚后风俗上的回门及其他红包花销、次年3月份去泰国和普陀山旅游2.5万元。婚后第二年工资卡由女方管理,两人工资几奖金用于生活一切花销,每月男方支出1500元,婚后2年都未有孩子,到处看病吃药治疗花销,检查中女方做盆腔检查术费用3千元左右当时已经没有剩余钱,男方找同学借1万元),检查后确定是男方的问题,做人工授精5千元左右,后来女方怀孕后,男方家里需要用钱寄2千回家。在婚后男方的妹妹要买车,男方的父亲找男方拿了2千元。宝宝出生女方收到红包1万多元,生育保险费1万多元,男方奖金及工资2.8万元。用于坐月子营养费,生活费用,宝宝用品,还有过年红包用了1万多元,这样已无剩钱。男方结婚前称家里连结婚和拿给女方还钱的总花销20万元,男方现在还能拿回多少钱?孩子归谁?房子归谁?女方的公积金贷款,男方公积金未用,要分配吗?房子要分配吗?礼金能拿回来吗?结婚家里花的20万元女方得支付吗?男方不相信没剩钱,想要回结婚这三年的奖金工资,能要回吗?谢谢

其他 2015-09-22 17: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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