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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劳动法规定员工辞职后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一年补一个月的工龄补偿,我妈妈在某纺织厂工作10年有余,现一辞职,但厂里拒付补偿费,请问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吗?

诉讼 2013-06-04 10:0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没有补偿
  • 1、劳动者辞职的,要提前30天书面提出,经批准后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方才可以离开,劳动者不必对企业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因为《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将劳动者辞退的,一般需要给予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应当给予(干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半年半个月,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工资标准按上一年度的标准计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有需要,具体可电话联系本律师提供进一步的咨询。
  • 劳动者不能不辞而别,劳动者不辞而别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赔偿,但是劳动者要考虑到是否自己有竞业限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般都是2n+1的赔偿方法。
  • 经济补偿金按以下计算。
    (1)08年前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计算,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最高不超过12个月。
    (2)08年后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6个月部份支付半个月,超过6个月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计算,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若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只以社平工资3倍为基数,且最高不超过12个月。
    (3)如果违法解除合同,1,2项双倍计算。
    (4)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 如果是主动辞职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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