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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我爸爸带着我妈妈和我两岁的女儿骑着助力车,在非正规大马路上(厂矿小区道路)行驶,被一辆马自达小车撞了。交警现在认定我方需要付次要负责(助力车烧油属机动车,我父亲没带头盔,加上我母亲和女儿一共三人属超载,无牌无证)在事故没有正式认定之前,对方不先行赔付我方在医院的一切费用。现在父母在医院等待治疗,但是肇事方因为交警没有认定责任不需要做任何事情,对此,想询问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对方是否应该出于人道主义先行付全责垫付医药费?还是我方需要先行垫付,最后等交警确定责任来划分?谢谢

其他 2010-11-16 20: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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