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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下课时我家孩子和同学相撞,两个孩子都是跑着的,结果我家孩子受点皮外伤,对方鼻梁骨折,门牙撞掉半颗,我家孩子刚满10周岁,对方还不到10周岁,事情发生后医药费都是我家出的我想问一下,我家占多大责任,是不是都应该由我负责,学校负多大责任?

离婚 2015-09-25 10: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根据具体案情 学校应该负责 可以协商解决
  • 根据三方过错情况分担责任
    【追问】那是不是药费什么的对方和学校也有责任?本来是想我们给孩子看病,毕竟对方孩子受伤比较严重,可是对方把责任都推给我
  • 你好,十周岁以下的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18周岁之内的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我国《侵权责任法》有如下规定: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所以需要根据你们三方的过错大小来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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