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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9.6月分开始在郑州一家私企上班,2010.7月底辞职。在此期间我们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实习期是一个月,在上班两个月后我写了转正申请,领导说就好了,不用签合同。从上班到辞职公司未给我缴纳三金,而且把周六当作正常工作时间,约有45天,未付给我任何加班费用,由于公司是专门给别的单位整理档案,我们到项目单位整理完档案后,公司承诺会从项目的费用中抽出一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给我们当作奖金,但是从2010.2月份开始我们做的项目均已完成,但是公司没有给我们奖金,多次催促,结果是领导说我已经辞职,公司会把奖金倾向于在职员工,但是发的时间公司说是他想啥时候发就啥时候发!请问专家们,我应该申请哪些赔偿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先谢谢啦!

其他 2010-11-16 20:5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劳动争议,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本人有多年办案的经验,需要法律服务时请联系本人
  • 公司需要支付你加班工资、奖金、补办社保等。
  • 公司需要支付你加班工资、奖金、补办社保等,但你必须有证据证明。具体事情可来访详谈。
  • 你好! 1、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签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主张大概11个月的工资,具体多少,需要提供准确时间确定。 2、对于周六的加班费用是平时工资的200%,具体可以计算 3、可以要求单位补办相应的保险。 4、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如还有法律方面的细节问题或者需要法律帮助,可以随时咨询联系。
  • 你好! 1、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签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主张大概11个月的工资,具体多少,需要提供准确时间确定。 2、对于周六的加班费用是平时工资的200%,具体可以计算 3、可以要求单位补办相应的保险。 4、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如还有法律方面的细节问题或者需要法律帮助,可以随时咨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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