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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一套二手房,签合同时卖方房产证还未办下来,所签房屋名字为开发商销售推广的名字,合同中房屋权属证明为:卖方与房屋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来房产证办下来后与我们签订合同的房屋名字不一样,请问下可以办理过户吗?过户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吗?

争议解决 2011-11-16 11: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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