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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婆在深圳公明工作两个月,现已辞工回老家,厂里一直没给发工资,拖欠有四个月了,又没劳动合同,怎么才能要回工资,

其他 2019-03-16 08:3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在律师帮助下准备证据,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争取工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款项;若胜诉,律师费可要求单位承担。
  • 员工离职时,用人单位可以暂扣工资,等办理了手续后再发。劳动法规定,正常离职要提前一个月申请。一般单位规定离职时要把工作和物品交接清楚,按以上要求办理后离职,就能拿到全额工资,如你没按以上要求办理,单位会找些理由扣你一部分,但余下的还会给你的。劳动者自动离职,劳动者没办离职手续,用人单位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回原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合法报酬,如因劳动者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劳动合同工资低,实际工资高合理吗?合理。
    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不低于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不违法。
    公司为什么这样做
    1.公司这么做是为了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少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偿金等。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比劳动合同的工资高,劳动者务必要保存实际工资水平的证据,尤其是现金支付工资,务必保存好工资单。如果有劳动争议,公司往往会按劳动合同主张工资标准。如果劳动者不能证明实际工资水平的,仲裁委会按劳动合同确定工资标准,这样加班工资,补偿金等都会变少。
    2.公司应当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如果按劳动合同上的工资缴纳社保,就少缴了,可以去社保局投诉,社保局可以责令公司补缴社保。公司少缴社保,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站
  • 找齐证明劳动关糸存在的证据,提出仲裁或跟厂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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