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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与我妈妈是情侣关系(没有拿结婚证)。前年底许诺给我开一个按摩店,于是让我去学习按摩(在我表姐按摩店里学习的,没有花钱,他还经常去那里我免费给他按摩),说是自己开店也要懂一点才行(我当时觉得也有道理),学习到去年6月的时候,他去惠州找了一个铺面让我去装修(我以前是做装修的),装修期间生活费一部分材料费都是我自己花钱,两层楼房大约600平方左右,我一个人用了20多天才做完(墙面翻新)。七月一号按摩店正式开业,他女儿过来了(也是做按摩的。他当时可能怕我有想法就对我说:这个店弄好了再去开一个,我要那个都可以。我觉得都是一家人了,也就没有在意。一个多月后他跟他女儿产生矛盾,打骂,至使他女儿及其男友离开本店。女儿走了店里没人做饭了,于是安排我去做饭(期间我也做按摩)。两个多月后他女儿回来了,还是我继续做饭兼按摩至今年1月中旬,他们准备要回老家过年了,于是让我去管理店面(包括接待客人收银打扫铺面卫生及换洗按摩床单兼按摩,前几个月这些事是他跟他小女儿在做)。年后他因跟他小女儿吵架诱发疾病住院治疗,我妈妈在医院陪护他(两月左右)。7月出院以后以我账目不对为由(后经计算并不像他说那样只是我没有相关经验,帐做的不够详尽),他接管收银,其它一切杂活让我妈妈做。现在店面步入正轨,生意也较稳定了。他可能就想踢开我们了,经常对我们进行言语讽刺,动不动就发脾气,前几天还对我妈妈进行打骂。昨天因我出去一个多小时没有向他请假,回来后就借此机会对我辱骂,我忍不住顶撞了他两句,他就叫我马上滚并到我卧室扔我东西,我去抢夺,他就用水瓶砸我头,还用菜刀砍伤了我的腿。扬言说一分钱也不给我。他这样做算犯法吗?我要怎样才能拿回属于我的辛苦钱?

离婚 2015-10-29 11: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您老板对您人身进行伤害,建议您立刻报警。对于他拖欠工资的行为,建议您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你的情况很麻烦,因为你其实与该男子没有法律上的任何关系,所以你说你要拿回你的辛苦钱那么可能没有那么容易,如果你受伤建议你还是报派出所为好,但是你的工资你可以通过劳动部门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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