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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医生"红包"患者性命难保,你会死的很惨公立医院医生签名《特殊检查知情同意书》后,术前向患方家属索要"红包"未果,不给"红包"主诊签名医生不给特殊检查,术时有情绪"赌气"脱离履行法定诊疗义务,设计策"引友"忙中偷闲,代"替自己从事非工作之外的特殊技术操作,实施麻醉方法后,顶替者(随手拿出自己早以备好"捡"来的垃圾医疗废物"凶器"带有污黑血迹生锈"穿刺针,直接刺入患者腰椎深部,术后,把好人刺成死人。但是脑脊液检查检验报"告正常。本案根本不是有没有资质的问题:关键重要的是一,主诊医生极端不负责任,以泄愤为目的,自己不动手,借力故意伤害患者生命,造成原本完全可以避免,不该发生的死人后果发生,完全是无良主诊医生责任,图财借力害命。二,雇工非工作之外,私自个人关系"顶工"从事非法技术操作就是犯罪,就是故意杀人。三,使用作案工具足以"不言自证不问自明"是有意侵害人命......

刑事辩护 2016-12-21 0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举报卫生局、。,,、。
  •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生不负责造成脑出血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建议与医院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维权。
  • 你说的情况,需要卫生局医学会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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