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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判的非法拘禁罪,于2010年11月10日开庭审判的,审判结果是非法拘禁罪,请问非法拘禁罪的轻判是多久时间?重判又是多久?谢谢

刑事辩护 2010-11-21 00: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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