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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可以怎么判

刑事辩护 2019-08-15 08: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聚众斗殴罪,是指,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构成要件:
    1、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即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
    2、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
    3、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聚众斗殴罪。
    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
    4、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拘禁罪的,从重处罚。从这一规定看,非法拘禁罪的成立没有情节的规定,只要是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不论时间长短,次数多少,恶劣程度轻重,就应该构成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具有殴打、侮辱的行为,二是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  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有一部分的案件是被拘禁人有很大过错,行为人出于愤怒而对其关押一两钟头,其社会危害性应该说不是很大。对这类行为人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打击面显得过宽。再则,1999年9月1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可见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非法拘禁行为是否构罪上,有一个“度”的规定,只有超过了这个度,才追究其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为其身份的特殊性,法律对其的要求比一般群众要严。
  • 1,对于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由办案机关予以取保候审。
    2、对于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一般为一千元以上,具体的金额应由办案机关根据当事人的具体犯罪情节、经济状况等酌情确定。
    3、寻衅滋事罪的法定量刑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属于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则应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取保候审适用的对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因此如果因为涉嫌聚众斗殴,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依法进行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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