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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15年9月18日在上海**医院做了在院方通知下,于9月22日出院,可我还沒出医院大门,于当日下午到23日上午出现了小便有血尿,到了中午右肾大出血,导致了休克,为了保命于下午4点左右切除了右肾,请问,我该怎么办,医院有责任吗

其他 2015-12-17 06: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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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采取如下措施:1、复印客观病历,2、封存主观病历和输液、输血残液,3、起诉到法院,4、由法院委托进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或医疗损害技术责任技术鉴定,5、依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 建议采取如下措施:1、复印客观病历,2、封存主观病历和输液、输血残液,3、起诉到法院
  • 建议采取如下措施:1、复印客观病历,2、封存主观病历和输液、输血残液,3、起诉到法院,4、由法院委托进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或医疗损害技术责任技术鉴定,5、依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 需要做鉴定的,建议申请封存病例,并起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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