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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多了,没小孩,办酒席了,没领证。女方不好好过日子。老是找茬,男方忍无可忍提出离婚,男方可以起诉女方还彩礼钱吗?还有这一年多花的都是男方的钱,可以要回吗

离婚 2015-10-09 08:3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为未办理结婚登记所以属于同居关系,按规定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
  • 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只是解除同居关系,可以要求适当返还部分彩礼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你们没有结婚证,不能提出离婚,你可以财产纠纷起诉对方还钱,但因为有共同生活情节,法院会考虑民间习俗的因素,调解结案的可能性大些,硬要法院判决的话,建议你找些生活困难的证据,对你有利。
  • 你好,没有结婚证不视为法律上的结婚,可以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追问】钱可以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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