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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顺德区人,有日在高明区,与他人发生轻微碰撞,保险流程是收到对方寄过来的资料才交钱给对方,对方不愿意。最终我付了一部分金额2500元,但对方出尔反尔不寄资料给要我付清金额,请问我怎样办?

其他 2015-10-06 19: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方出尔反尔不寄资料给要付清金额,是对方的错
  • 您好,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对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只能起诉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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