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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律师 我和我老公于2003年结婚,婚前老公于2001按揭买了一套价值9万元的经济适用房,首付5万元(和我公婆凑的),婚后我有了小孩待业在家照顾小孩, 无经济来源,没有参与还贷,大约2006年还完贷款的。现在老公说贷款是老人还的。 现在我们由于种种原因感情破裂,性格不合闹离婚。他说这个家我什么都没有。让我就这样走。请问律师我离婚时房产如何划分。

离婚 2010-11-20 22: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房子属你丈夫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按婚前财产的性质分割;2、婚后你待业在家照顾小孩,离婚时,男方应该给予补偿;3、你可以提一个合理的数目,要求对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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