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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签的一份租房协议 一。按时交纳房费和水电费,按季度收取,并提请一个月准备好房费和水电费(注:是准备不是交,租金交清) 二。收取的所有费用因租房人的原因退房费用不退 (现在是到期) 三。不能损坏家具地板门窗墙壁等房屋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无损坏) 四。租期一年(2009年11月20日到2010年11月20日) 五,水电费每月100元,每月10日前交齐。(水电费有4个月没交,是因为放假人不在,回来后房东当时口头认可现在不认,于之对应的是房东和我共享8个月的电线4兆宽带) 六。不能带外人进屋。 以上六项如有违反,视为违反租房协议,应立刻搬出房屋,同时不退还任何钱款。 现在出租房屋是要交税的,房东没交~~ 这样的情况该怎么要回,找律师帮忙费用是多少

诉讼 2010-11-22 22: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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