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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老年代步电动小轿车,在赶集堵车缓慢行使中,突然有一个女人把住我车门,说我压她脚了,我停车她开门上车,我想看看她脚那里坏了,她非常气愤不让看,由于身上没有多少钱,求助朋友拿来钱去医院急诊拍片检查左脚,没有骨折没有皮外伤,医生骨头没有受伤,可以回家休养,我征求他的意见,住院治疗还是回家休养,她和爱人同意回家休养,我给她在医院开了口服镇痛药和外喷镇痛药,由于我没有经验拍照片子和医院诊断和药同时给她了,第二天我和朋友到她家里看了她脚没有特别肿大,脚面有青色,我买了营养品,又给她2000元钱,几天后,她电话说到外地大医院看,说筋出曹了,让我再赔偿她,我说需要多少,她让我看着办,我求助律师帮助我,这件事情在法律应该怎样解决,这样伤我该付她多少钱。

其他 2016-01-04 15: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可走法律程序。
  • 你好,通过你的陈述,对方受伤程度应该不是很重,如果对方需要再次赔偿的话,你可以要求对方拿出相关医疗票据及相关证据,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你可以进行赔偿,如果不符合法律相关规定,不需要赔偿。建议尽快与律师取得联系。
  • 根据实际伤情确定,需要帮助请咨询我,掌握证据祝你维权成功,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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