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结婚之前男方向银行贷款12万,没有买房;2008年5月结婚后,2009年7月买了一套房(分期付款)首付7万(这笔钱全是以前的贷款),每个月向银行打款1400元,结婚后男方开车每月三约有3500的收入,女方在酒店上班大约有1000元的收入,并且与男方父母住在一起,父母每个月做生意大约有2000元收入,请问2010年12月离婚这个财产应该如何分割?脆求那位律师贵人或这方面知识清楚的大侠急回信息,谢谢!

离婚 2010-11-21 17:3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 1、婚前12万未用于买房的部分应属于婚前个人债务,用于婚后买房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房产、夫妻两人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为其父亲购买的保险所花费的钱可视为赠予。
  • 先析产,再离婚
  • 婚内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平分,具体电话咨询
  • 1,房子是婚后买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这个钱是什么进候赚的或获得。 2,夫妻财产平分,不论那个赚多赚少,若父母的钱混入你们中,可以分开。 3,建议请专业律师跟你算清楚。
  • 1、银行贷款用于购房部分需要共同偿还,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2、男方和女方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父母的收入属于父母所有;4、借给男方爸爸买保险的部分属于债权,可以共同分割。以上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先要分家析产,把属于父母的财产分开,如其父母要分房子,银行贷款则是家庭共同债务。而后夫妻离婚,其财产就好处理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