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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设立与法人的成立有何区别

其他 2019-01-12 11: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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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法人股平均占20%左右。根据法人股认购的对象,可将法人股进一步分为境内发起法人股、外资法人股和募集法人股三个部分。日常股市中说的C股,就是进入协议转让的法人股。
    国有法人股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国有法人股属于国有股权。
  • 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是指拥有独立支配的财产,能够以自己和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 法人成立应发具备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之规定,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法人必须依法成立。2.法人必须有自主经营的财产。法人要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和社会交往,必须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作保障,这就是由法人自主支配的财产。 3.法人必须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名称和场所。 4.法人必须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
      对于一些经营上的需求,例如品牌代理,或者招投标,需要取得某个资质等,都是需要法人身份的,所以需要注册有限公司等,如果有上市需求,或者股票需求,则注册股份有限公司。
  • 设立为动态过程,法人实体资格取得的必经阶段;
  • 是相同的。
  • 太笼统。
  • 1、设立,指成立的过程。 2、成立,指设立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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