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是亲戚介绍草率结婚的,婚后整整一年没感情,和婆婆公公住在一起,结婚后有一次怀孕4个月的经历,因为心情不好,小孩没发育,之后做了手术,这件事对我打击太大了,也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再怀孕,我之间很少说话,一吵架也很难沟通,我们之间根本就没有爱情可言,更何况彼此关心,这样对大家都不好,我们都很痛苦,但是他不同意离婚,我真的很想结束这段非人的折磨,请专家老师们帮忙分析一下:他家送彩礼36600元,其中一部分是当做我的陪嫁:包括5600元的42寸等离子长虹彩电,4500元的戴尔液晶24寸电脑一台,另有电脑桌椅350元。金戒指一枚,金项链一条共计7500元,还有给他给我买没衣服还有家里办喜酒总计14000元。另外他家给我送了一对金耳钉500元。(这不在彩礼中)。我想咨询:起诉离婚,我要掌握什么证据,他要求返还彩礼,会判我大概多少,对我的不利因素有哪些,什么是共同财产,哪些是我个人的财产,我可不可以要求身心赔偿。
谢谢老师们!很感谢!
民事法律
2010-11-22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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