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9年办房产证,房产证上标明土地是国家所有,土地证是集体的。2015年10份卖房方律师说该小区的土地在2009年前就已经改为划拨土地,属国有划拨土地。问:1、房产能否买卖。2、若不能买卖,已经交易完的话,那么买房方的损失谁承担。

其他 2015-11-09 09: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首先要明确这块土地是权属性质,不能单听对方律师说(具体到相关部门咨询)。若为国有划拨土地,可以买卖且办理登记。若为集体土地,不可买卖,损失由谁承担具体要看合同规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