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0年11月17日晚八点半左右,我父亲驾驶摩托车下班,由东向西返家。行至我村口与潍高路交界路口东五十米处,准备过马路,被撞倒在公路中间偏南一米处。身体与摩托车东西偏南平列。事发当时没有目击者。现场捡到牌照一块,在事故现场东两公里左右发现一辆吉利自由舰,车身破损。经交警部门核实,捡到牌照与该车吻合。现在事故处理进入赔偿阶段。交警部门根据此车身痕迹,认为该车不是撞倒我父亲的第一辆车,即该车撞到我父亲的摩托车时,摩托车已经倒在了地上。吉利车主也不承认是第一撞。我家里现在有我,我母亲,我弟弟三人。爷爷奶奶已经去世。弟弟1994年11月23日出生,上初中九年级。我已经参加工作。有四个姑姑,一个叔叔。叔叔婶婶没有生育。我父亲农村户口,1963年12月22日生,他是一名建筑工人,去年收入四万元。据调查,当时吉利自由舰车主未报警。我想咨询武律师,这种情况,吉利车主是否属于肇事逃逸?我家大约能得多少赔偿金?谢谢。

其他 2010-11-22 22: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潍坊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