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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离婚时有我们姊妹俩个,离婚时协议我跟了母亲,姐姐跟了父亲。房产归父亲,给我和母亲一定数量的现金。以后我和母亲就离开了原居住地,后来母亲嫁到了现在的居住地方,并且在这里下户,分了土地。但是,我和母亲原居住的户籍,和土地都没有取消。现在原居住地的部分土地被征收,原居住地有我和母亲户籍和土地,是否可以回去要我和母亲的那份?请大家给出个主意?

离婚 2010-11-23 06: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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